1月28日下午,在组织《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培训会上,嘉定区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专管员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即将实施的医保政策红利。
培训会上,区医保中心传达了市中心转发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在了解什么是“门诊共济”的基础上,提炼出“三项举措、三个时间”,方便大家记忆。“三项举措”:一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二是调整门急诊待遇标准;三是分步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三个时间”:一是2022年7月起允许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共济使用历年结余资金;二是2022年10月起探索家庭成员参加居保等的个人缴费;三是2023年7月起实施新的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职工医保享受新的门急诊待遇标准,允许家庭共济使用历年结余资金在定点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会上,对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二是会后认真学习并领会《关于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政策问答;三是注重宣传引导,为新政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让广大参保人员充分感受到医保改革红利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会上,生育保险工作负责人还就生育保险线下如何进行规范受理进行了集体讨论和交流,进一步强调了生育保险受理操作规范,并根据市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要求重点对2022年度生育保险线下受理材料的归档工作提出了意见。
嘉定区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14名专管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区医保中心全体职工也另行组织开展了培训。
终审:医保局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