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嘉定医保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成立区医保局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保障,落实患者救治费用相关政策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一是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市级财政予以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二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三是落实医保总额预算保障。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予以单列,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指标,按实结算。
三、预付资金,保障医疗机构无后顾之忧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医保局全力保障患者救治费用工作要求,预付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部分资金供其周转使用,对我区瑞金医院嘉定北院、嘉定区中心医院、嘉定区南翔医院和嘉定区安亭医院四家开设发热门诊的二三级医院下拨保障资金共250万元,缓解其资金垫付压力。
四、减少流动,适当延长门诊慢性病患者处方用量
疫情防控期间,为合理疏导就诊群众,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支持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慢性病患者开具长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师评估符合要求后,可将处方用药量适度放宽,确保慢性病患者长期治疗用药需求。
五、优化流程,落实市医保部门经办服务便民举措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医保中心对窗口经办服务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调整部分医保经办服务操作要求。区医保部门积极落实相关工作,通过大厅外书面告知、政府网站发布等方式广泛宣传,更严、更深、更细、更实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包括:
(一)加快实现大病登记实时上传
区医保部门加快推动辖区内9家具有大病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将大病登记由传统的医保经办机构柜面操作,调整为医疗机构直接上传信息,减少参保人跑动次数。同时,为确保参保人正常就医,医保经办机构的大病登记渠道予以保留。
(二)鼓励《医保卡》及《就医记录册》在线申领
鼓励本区参保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申领《医保卡》及《就医记录册》。
(三)延长大病登记有效期
对于大病登记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一律续期半年。如参保人大病登记项目调整的,按原操作要求办理。
(四)延长医保零星报销票据受理有效期
1、参保人因急诊等特殊情况产生需要报销的医疗费票据,如在6月 30日前超过零星报销规定时效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延长到12月31日前申请。
2、延长居保大病保险报销发票业务有效期,参保人符合居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范围的发票,如在6月 30日前超过零星报销规定时效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延长到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五)关于异地就医备案
离沪参保人如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可以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等渠道办理,也可通过拨打医保经办电话,核实身份,确认相关信息后办理。无法完成备案手续的人员,可先垫付医疗费用,事后申请零星报销。
(六)医保经办业务不间断
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区医保中心窗口经办人员立足本职,坚守岗位,从春节假期开始,节假日、双休日轮流安排值班值守,受理医保业务,接受医保政策咨询,确保医保经办业务不间断。
六、严控风险,暂停长护险居家照护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区医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长护险机构监管,要求各机构严格排摸护理员动态。对重点地区来沪、返沪护理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自觉向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对从其他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自抵沪之日起,应居家自我健康观察14天,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如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同时区医保局四次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护理机构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对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2月5日起,连续三天对16家护理机构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存在交叉感染高风险的4家护理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目前除部分5、6级重度失能孤老、双老外,已暂停长护险居家照护服务对象14425人,占服务总人数的95.1%。
七、勇于担当,选派机关干部下沉基层一线
根据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区医保部门积极动员,广泛发动,机关党员干部踊跃报名,于2月8日选派8名机关党员干部骨干下沉基层一线工作,参与南翔镇疫情防控工作。
八、按规操作,落实机关内部疫情防控措施
区医保局严格按照本区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公共场所节后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指引的要求,落实机关内部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对有外出史的工作人员居家隔离14天,实行健康状况日报;二是对所有进入办事大厅和机关内部人员进行额温测量,高于37.3℃的人员拒绝入内;三是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全部佩戴口罩上岗,关键岗位佩戴护目镜;四是办公场所按规定消毒、通风,停止使用中央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