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区原新农合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后门诊大病待遇补差比例的意见》(嘉医保规〔2020〕1号)即将到期。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重新起草了《关于继续实施本区原新农合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后门诊大病待遇补差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就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8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嘉定区金沙路85号4号楼,嘉定区医疗保障局,邮编:201800;
电子邮件地址:SHJDYB@163.com。
请在来信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关于继续实施本区原新农合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后门诊大病待遇补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终审:医保局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