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05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编制。全文包括: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医保频道(www.jiading.gov.cn/yibao)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路70号303室,邮编:201899,电话:021-399120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区医保局通过“上海嘉定”医保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4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59条。涵盖部门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行政处罚、新闻类、通知公告类、便民服务等方面内容;“嘉定区医疗保障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3条。

主动公开形式不断拓展。一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在法定时间内线上线下应公开尽公开,每月按时将公开文件报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并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文件备案工作。二是做好长护险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落实评估结果“双公示”。持续落实长护险评估结果在申请人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村(居)委会(住养老人可由所在养老机构)进行公示的工作模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每月在区医保局门户网站定期公开长护险相关数据。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办好政府开放日活动。8月医保局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2022年政府开放日活动,150余名市民群众参加活动,对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共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无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并公布区医保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四级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落实专人做好局政务网站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区医疗保障协会落实专人做好“嘉定区医疗保障协会”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发布区医保工作动态和最新医保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落实《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8月区医保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暨2022年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会上详细解读《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下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三是区医保局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良好;2022年区医保局在国务院网站普查、政务公开考核等上级政府相关检查考核中表现良好,未被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已办结。相关依申请公开文件已转主动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针对区医保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了成绩,但还存在主动公开材料移送不及时、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合理和政策解读不深入等问题。我们将积极整改,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条例》的规定,落实专人确保在法定20个工作日内向区档案、区图书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时、准确移送相关公开文件。

二是持续优化政务网站栏目设置。按第三方测评反馈结果,持续优化局政务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细化公开内容。

二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本部门出台的最新医保政策要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工作,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年报图文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医保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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