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编制。全文包括: 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医保频道(www.jiading.gov.cn/yibao)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路70号303室,邮编:201899,电话:021-39912079。
(一)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嘉定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府发〔2020〕23号)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聚焦工作机制完善,规范公开流程。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以主要行政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模式,其中局综合科作为政务公开的负责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各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信息和数据。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拟稿人自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签发的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二是聚焦标准目录编制,细化公开内容。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区医保局于4月启动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相关事宜,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与市医保局相关处室紧密联系,经过多次修改后共梳理编制标准化目录66条,顺利完成目录编制工作。
三是聚焦重要政策文件,加强精准解读。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运用图文、音频等方式,让枯燥的文件形象化、生动化,让文件根据通俗易懂。5月,区医保局成立后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本区原新农合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后门诊大病待遇补差比例的意见》发布,同步公开相关文字、图文解读。为进一步规范长护险管理,区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同步制定了《关于设定长护险居家服务机构服务区域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了使老百姓清楚地明白新政策、新规定、新做法,8月区医保局领导做客嘉定人民广播电台《民生热线》,为市民就我区长护险试点工作做详细的政策解读,相关图文、音频解读同步公开。
四是聚焦社会重大关切,创新公开方式。长护险试点工作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之一,今年区政府、区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来进一步规范长护险试点工作,统一需求评估等级公示制度为其中之一。区医保局创新公开方式,以线上线下同步公开的方式进一步促进长护险相关数据的公开。线上以区医保局政务网站为平台公开各街镇汇总数据,线下运用各村(居)委宣传来公开辖区内新评失能老人的等级,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评估结果才能生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
2020年,区医保局通过“上海嘉定”医保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60件,涵盖政府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新闻类、便民服务等方面内容;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借助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从而,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主动公开内容
(1)政府文件。2020年区医保局共制发行政公文为31件(含规范性文件1件,区长护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3件),在“上海嘉定”医保频道主动公开公文29件(未公开的2件文件为过程性信息)。
(2)财政信息。2020年区医保局共在“上海嘉定”医保频道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绩效评价等财政信息14件。
(3)人事任免。2020年区医保局共在“上海嘉定”医保频道主动公开部门人事任免信息7件。
(4)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20年区医保局共在“上海嘉定”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7件。
(5)新闻类信息。2020年区医保局共在“上海嘉定”医保频道发布各类新闻类信息86条。
(6)各类公告。2020年区医保局共在“上海嘉定”医保频道发布医疗救助月统计数据等公告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主动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区医保局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1、申请情况
2020年,区医保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主要涉及“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部办结。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医保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9月完成“医保频道”门户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以平台为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充分借助区融媒体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开展有奖问答,进行“最佳护理员”投票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区医保局通过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等方式,传达政务公开及保密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合力,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综合科)负责监督工作,对各类信息进行公开前保密审查,监督各科室、局属单位在行政过程中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做好外部监督工作。接受“12345”热线网上情况反馈,2020年共受理“12345”热线54件,结案54件。
三是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做好涉密人员常态管理,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与动态管理,完善局涉密人员管理档案。严格遵守《保密法》,加强“上海嘉定”医保频道、政务简报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区医保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6352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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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主动公开移送不及时、未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和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积极整改,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及时移送主动公开材料。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向区档案、区图书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移送相关公开文件。
三是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区医保局统筹谋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老百姓走进医保,了解医保,进一步扩大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开展专题业务学习,对照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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