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7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22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编制。全文包括: 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医保频道(www.jiading.gov.cn/yibao)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路70号,邮编:201800,电话:39912079。
(一)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嘉定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了以局长金立新为组长、副局长陈晓红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23日举办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专题学习《条例》,加强各科室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9月3日-4日,参加了2019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了工作意识,提高了业务素养,医疗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整体推进。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拟稿人自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签发的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在主动公开信息时,确保及时准确,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条。
三是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创新。针对医保政策繁和多的特点,对各类医保政策进一步梳理,将平时咨询较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归纳简化,提炼重点,整理成册,制作《您身边的医保》宣传小册子发放给有需要的群众,扩大政策宣传面。针对政策专业强的特点,在局网站积极筹建阶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动漫的形式完成办理居民医保受理登记及缴费、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两项业务内容政务公开场景设计,通过场景设计让较复杂的业务流程通俗易懂,更贴近百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
2019年,区医保局通过“上海嘉定”医保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87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借助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从而,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主动公开内容
(1)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医保频道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区医保局共发文为13件,在“上海嘉定”医保频道主动公开公文9件。二是全面推进嘉定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布区医保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共计34条。
(2)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区医保局党组和区医保局联合制发公文的过程中,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组授权的原则,主动公开有关文件1件。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医保局为今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原属社会救助领域中的医疗救助职能从区民政局划转至我局。我局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医疗救助工作平稳过渡,并按要求及时公示医疗救助情况,共在局政务网站公示医疗救助金发放情况6期。
(5)突出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网上调查、网上咨询。2019年,区医保局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1条,便民问答类信息9条,主要涉及社保(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医疗费用报销、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方面内容。二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按照规范格式要求,信息公开区医保局主办的政协提案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主动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区医保局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1、申请情况
2019年,区医保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和“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均已全部办结。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医保局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优化“医保频道”门户网站栏目,主动公开嘉医保文件。嘉医保党组人事任免文件和其他文件,并设机构职能、政策解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年报等一级目录,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体系。
(五)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区医保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外部监督,接受“12345”和网上情况反馈。2019年,“12345”热线收到23件,结案23件;切实推进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同时,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做好管理,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涉密人员常态管理。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与动态管理,完善局涉密人员管理档案。二是做好网络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保密法》,做好政务和公务网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上海嘉定”医保频道、政务简报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区医保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265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创新突破成效不明显等。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力度。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大力开展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创新。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效。
四是加强公开力度。继续加大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力度,使信息公开更及时,查询更方便,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良好,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