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4105000-2024-002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 文 号: | 嘉医保发〔2024〕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嘉医保发〔2024〕2号关于2024年区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的通知
嘉定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现将你单位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一、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683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0万元。
二、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5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三、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现随预算同步批复医保中心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上海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