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H4102000-2020-037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文 号: 嘉医保〔2020〕2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嘉医保〔2020〕26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草案)》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2020年部门收入调整为1481.34万元(含直达资金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3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14.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为0万元;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为104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调整为1481.34万元(含直达资金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为104万元。

三、2020年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望你单位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2、硬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对批复预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