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4102000-2020-011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3月20日 | 文 号: | 嘉医保〔2020〕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嘉医保〔2020〕9号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定点机构,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不断增强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沪医保基管[2020]31号)要求,本区于4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达到扩大宣传、强化管理、净化环境,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的目的。
(一)宣传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告知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渠道,公布国家和本市举报电话;
(三)坚决曝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
(四)宣传规范执法;
(五)宣传本市出台的一系列防范新冠肺炎医保政策和措施,加大医保经办便利服务普及宣传。
二、宣传方式
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进展,采取适宜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通俗易懂、便于传播的宣传活动。考虑疫情期间,暂不适宜采取人群聚集的大型宣传活动。
(一)线上宣传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线上渠道开展针对性宣传和警示教育,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线上医保知识竞赛。
(二)线下宣传
各定点机构和医保经办部门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通过电子大屏播放宣传片,充分利用宣传栏、展示栏等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要在医疗机构门诊大厅、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区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公告,发放宣传折页。区医保局将于近期下发宣传品、宣传手册及本市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公告、宣传片,供各机构使用。
(三)媒体宣传
区内将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
三、有关要求
各定点机构和医保经办部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宣传月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宣传活动,做到有力有度,提升宣传实效。要科学进行宣传,及时报送宣传动态;要密切关注舆论舆情,及时上报并妥善做好应对和处置。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至电子邮箱(jdybjg@126.com)。
(一)宣传活动总结;
(二)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
(三)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片等活动照片和相关资料。
附件:1.《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2. 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口号标语(供参考)
附件1
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宣传形式 | 宣传量 | 特色宣传 | 成效 | 备注 | |
线下 | 宣传栏、展示栏 |
|
|
|
|
标语横幅 |
|
|
|
| |
海报、公告张贴 |
|
|
|
| |
其他(注明形式) |
|
|
|
| |
线上 | 门户网站 |
|
|
|
|
微信公众号、微博 |
|
|
|
| |
宣传片播放 |
|
|
|
| |
其他(注明形式) |
|
|
|
| |
媒体视频 | 报纸杂志 |
|
|
|
|
广播电视 |
|
|
|
| |
宣传片播放 |
|
|
|
| |
其他(注明形式)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填表说明:1.没有开展的宣传形式填“无”。2.其他形式的宣传由各机构自行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口号标语
(供参考)
1.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3.依法依规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4.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5.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
6.医保卡不出借、不冒用,不贩药,珍惜医保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