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51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关键词: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案件名称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11号

被处罚人(单位)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

机构代码

9131******342118754E

法定代表人

徐子华

处罚事由

该机构存在超范围支付、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诊疗、过度检查、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贰拾肆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