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51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关键词: |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 |
案件名称 |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11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上海颐康中医医院 |
机构代码 | 9131******342118754E |
法定代表人 | 徐子华 |
处罚事由 | 该机构存在超范围支付、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诊疗、过度检查、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贰拾肆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