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50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关键词: |
上海协爱泽安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上海协爱泽安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 |
案件名称 | 上海协爱泽安中医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10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上海协爱泽安中医医院 |
机构代码 | 91310107MAC7N8XB20 |
法定代表人 | 皮秀林 |
处罚事由 | 该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七)项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陆佰叁拾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