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49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关键词: |
上海协爱吾安中医门诊部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上海协爱吾安中医门诊部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 |
案件名称 | 上海协爱吾安中医门诊部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09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上海协爱吾安中医门诊部 |
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W96X0N |
法定代表人 | 皮秀林 |
处罚事由 | 该机构违反诊疗规范提供不必要医疗服务、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